服装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程序及要求
本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开始,为确保助学金能够实至名归的发放到困难生手中,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现将助学金评定程序和要求公布,请各专业参照执行。
助学金发放对象要求:
一、具有良好品德、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秀的困难生。
二、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感恩意识,乐于奉献,主动承担学校组织的公益劳动。
三、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配合班委工作。
四、勤俭节约,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助学金评定程序:
一、学生本人写出详细认真的书面申请,生活委员召集班委与班主任共同商定或以投票推选的方式确定最终名额。并依据情况分出A、B、C三等。
二、生活委员起草评定程序,附上将最终确定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名单及等级,由班主任和全体班委签字认可后,交给学生工作负责老师。
三、各专业获助学金学生最终名单公布三天,接受监督和意见反馈,无异议者,上报学校。
附:服装学院获助学金学生承诺书
服装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服装学院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承诺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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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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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 |
家庭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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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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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资助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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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资助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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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承诺内容 |
一 |
坚持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 |
二 |
热心班级建设 |
三 |
主动承担学校安排的公益劳动 |
四 |
生活上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
五 |
如在受资助期间出现违纪情况,终止助学金的发放 |
本人承诺能够做到以上要求,珍惜机会,努力成才,回报社会,并接受老师和同学的监督。
承诺人: |
备注 |
期 末 成 绩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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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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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结 果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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