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2016年“巾帼标兵”和“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工作要求,我院于3月10日上午8点40分在南区2号组团楼202会议室召开了民主评选工作。服装学院领导班子、总支委员、工会主席参与了此项工作,会议由总支书记吕旭东主持。会议首先学习了学校2016年“巾帼标兵”和“五好家庭”评选有关文件,然后进行了无记名投票,以票数多少进行了排名。现将评选结果公示如下:
“巾帼标兵”评选3名:郑莹、郑艳、焦亚珂
“五好家庭”评选1家:汪秀琛家庭
公示三天:3月10日—3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向服装学院总支负责人提出。
服装学院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