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学校关于评选2017年“巾帼标兵”的文件后,根据服装学院党总支安排,我院分工会主席蔡倩迅速召开各分工会小组长会议,做出工作部署。分工会各小组经过民主推荐并上报党总支。
3月9日上午经学院研究,确定结果如下:
“巾帼标兵”评选3名:关洁、李艳平、于媛媛
公示三天:3月10日—3月12日
如有异议,请向服装学院总支负责人提出。
服装学院党总支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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