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服装学院设计工作室管理条例(试行)》,我院于2017年12月11日下午在南区会议室召开了上年度设计工作室业绩考核会议,成员由领导班子及系主任构成。会议先由各工作室进行PPT汇报,考核组成员根据汇报内容充分讨论并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了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如下:
第一名:(罗云、焦亚珂、薛媛)工作室
第二名:(王诤、王蕴锦)工作室
(胡丹丹)工作室
合格:(安红、林琳、王婷)工作室
(王蕾、陈晓鹏)工作室
(彭娜、孔令奇)工作室
公示时间:12月14日-12月16日。
若有异议,请向党总支书记吕旭东(62506980)反馈。
服装学院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