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
服装学院政〔2016〕2号
关于印发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硕士学位
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现将《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
2016年4月7日
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
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 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关于开展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7号)和《关于中原工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的报告》(中工研〔2015〕1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对象
服装学院两个学科进行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分别为082104服装设计与工程和130500设计学。
服装学院无专业学位授权点,故不参加专项评估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合格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特成立服装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领导及主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等多人组成。
组长:刘让同吕旭东
副组长:李晓鲁
成员:刘哲 庹武 朱方龙 吕继东 李克兢
胡洛燕
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合格评估文件精神制定学院评估方案; 统筹领导、协调、监督评估工作;研究决定评估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办公室。
主任:李银娟
成员:于媛媛郑莹邓艾昕熊瑛
三、组织形式与评估方式
合格评估工作采用诊断式自我评估方式,全面检查研究生培养质量,着眼于发现问题、办出特色。合格评估工作环节主要包括硕士点自我评估、专家实地考察、学校审核等。
1.硕士点自我评估
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认真进行自我评估,填写《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自评报告客观、全面、简明地反映了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本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研究生教育及学位授予情况、自我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和持续改进计划等内容。
2.专家实地考察
学院邀请校外专家成立专家组,对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听取总体汇报、与师生和管理人员座谈、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了解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写出专家组诊断式评议意见。
3.学校审核
按照校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安排,迎接学校对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的评估。
四、评估内容
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内容要突出人才培养,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国家和学校制定的《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正在制定)。
合格评估主要从目标定位、研究方向、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资源配置、制度建设等方面,真实、准确考察本院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目标达成度。具体根据《学位授权点抽评要素》开展自评工作,我院在阶段自评环节依据抽评要素和学科评估简况表制定了服装设计与工程和设计学两个学科具体的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流程
评估工作时间安排及流程根据河南省和学校相关要求进行动态调整,具体如下:
1.学院制定评估工作总体方案(2015年4月前)
学院完成《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2.阶段自评(2015年4月—2016年4月)
根据中原工学院硕士学位标准及中原工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服装学院评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邀请相关专家参与硕士点自我评估,提出自评要求,凝练人才培养特色,并制定评估指标体系的年度任务,收集整理基础数据资料及支撑材料;2016年4月前完成服装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阶段自我评估,形成学位授权点阶段自评报告报送学校,为整体自评工作提供依据。
3.建设整改(2016年5月—2016年12月)
服装学院学位授权点依据阶段自评结果进行整改,按照“补充短板、突出特色”原则推进建设工作。
4.整体自评(2017年9月前)
服装学院学位授权点启动评估期整体自评工作,形成自评材料,包括自评报告与支撑材料等。
5.学校评议(2017年9月—2018年6月)
学校根据硕士点自评估情况分阶段组织专家对服装学院硕士学位授权点进行,提出诊断式评议意见。
6.整改完善(2018年9月前)
学院学位授权点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结合评议专家评议意见和改进建议,制定本学位授权点改进提升方案并进行整改,期间不断完善自评总结报告。
7.迎接教育行政部门随机抽检(2019年1月—2019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