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版学术型研究生培养方案 设计学(130500)
学院 |
服装学院 |
专业代码 |
130500 |
专业名称 |
设计学 |
适用学生类型 |
全日制 |
学位级别 |
硕士 |
适用年级 |
从2020级开始适用 |
修订时间 |
2020年05月 |
培养目标 |
培养理论联系实际,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求,能够胜任设计学科及相关领域教学、科研或管理工作的设计学科高级专门人才。 1、掌握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学术道德,积极为国家艺术设计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2、具备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科学精神和艺术素养并重,掌握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学术发展新动向,具有活跃的设计思维和创新能力,拥有科学研究和独立承担设计工作的综合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能进行国际间的设计交流与合作。 4、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
研究方向 |
1、服装艺术设计。培养学生具有实事求是的作风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在服装设计领域具有坚实理论基础,系统了解学科的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动向。能运用最新设计思想、研究方法、技术手段开展学术研究,具有将理论和实践、文化与科技、专业与跨界相融合的能力,研究领域包括:设计理论与传统文化艺术研究、品牌策划、服饰产品开发设计、形象设计理论与实践、设计管理、时装设计与技术等。 2、纺织产品设计与文化。培养学生具有全面发展的系统性思维与创新创意性设计思维,具有人文与科学、艺术与美学等知识的修养与视野,掌握当下纺织产品设计理论与实践技能,了解产业发展趋势与动向,具备较强的创造性设计能力以及跨学科融合研究实践能力。研究领域主要有涉及纺织产品设计、软装设计、纺织品面料再设计、纺织品文化与设计理论研究实践等方面。 |
培养方式 |
1、强化导师责任制。建立健全导师培养职责和范围,密切导师与研究生之间的联系,明确导师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2、导师与导师组相结合,充分发挥学术群体的集体培养作用。 |
学习年限 |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 |
课程设置 |
课程类别 |
课程中文名称 |
学分 |
学时 |
开课单位 |
开课学期 |
考核方式 |
备注 |
学 位 课 |
公 共 课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 |
36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第一学期 |
考试 |
必修 |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
1 |
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第一学期 |
考试 |
必修 |
英语口语与听力 (一) |
1 |
18 |
外国语学院 |
第一学期 |
考试 |
必修 |
英语口语与听力 (二) |
1 |
18 |
外国语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试 |
必修 |
英语精读(一) |
2 |
36 |
外国语学院 |
第一学期 |
考试 |
英语精读/英语能力提升 二选一必修 |
英语精读(二) |
2 |
36 |
外国语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试 |
英语能力提升(一) |
2 |
36 |
外国语学院 |
第一学期 |
考试 |
英语能力提升(二) |
2 |
36 |
外国语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试 |
体育素质课 1 |
1 |
18 |
体育教学部 |
第一学期 |
考试 |
必修 |
体育素质课 2 |
1 |
18 |
体育教学部 |
第一学期 |
考试 |
必修 |
专业 基础 和 专业 课 |
设计美学 |
2 |
36 |
服装学院 |
第一学期 |
考试 |
必修 |
设计方法论 |
2 |
36 |
艺术设计学院 |
第一学期 |
考试 |
必修 |
艺术设计史 |
2 |
36 |
服装学院 |
第一学期 |
考试 |
必修 |
色彩应用与理论 |
2 |
36 |
艺术设计学院 |
第一学期 |
考试 |
必修 |
非 学 位 课 |
选 修 课 |
形势与政策(德育课程) |
1 |
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选修 |
法律专题(跨一级学科课程) |
1.5 |
27 |
法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选修 |
设计形式与风格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选修 |
设计与流行文化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选修 |
设计思维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选修 |
文献研读与写作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选修 |
设计管理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选修 |
时装创新设计(双语课程)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选修 |
时尚传播与设计策划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选修 |
专题设计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选修 |
中国传统文化与时尚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选修 |
民族服饰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选修 |
纤维艺术与材料再造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选修 |
非 学 位 课 |
选 修 课 |
法律专题(跨一级学科课程) |
1.5 |
27 |
法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方向1 选修 |
设计形式与风格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设计与流行文化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设计思维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文献研读与写作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设计管理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时装创新设计(双语课程)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时尚传播与设计策划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专题设计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中国传统文化与时尚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民族服饰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纤维艺术与材料再造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法律专题(跨一级学科课程) |
1.5 |
27 |
法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方向2 选修 |
设计形式与风格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设计与流行文化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设计思维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设计心理学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文献研读与写作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当代视觉艺术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图案设计与文化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二学期 |
考查 |
专题设计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图像与视觉语言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软装设计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纤维艺术与材料再造(双语课程) |
1.5 |
27 |
服装学院 |
第三学期 |
考查 |
必修实践环节 |
科学实践环节 |
科研实践 |
1 |
≥6周 |
各方向培养学院 |
第二-第五学期 |
考查 |
必修 |
学术活动 |
1 |
≥10次 |
各方向培养学院 |
第一-第五学期 |
考查 |
必修 |
社会实践 |
1 |
≥15天 |
各方向培养学院 |
第四-第五学期 |
考查 |
必修 |
德育实践环节 |
德育实践 |
1 |
≥5次 |
各方向培养学院 |
第一-第六学期 |
考查 |
必修 |
课程考核 |
1、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研究生最低修满 24 学分,最高一般不超过 28 学分。 2、课程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考核方式及要求见《教学大纲》。学位课程考核达到 70 分以上者可 取得所修课程的相应学分;非学位课程考核达到 60 分以上者,可取得所修课程的相应学分。各实践环节学分认定按照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相关规定执行。 |
科学实践环节考核 |
研究生除修满课程学习要求的学分外,还须修满必修实践环节的 4 学分。实践环节未修满 4 学分 者,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
德育实践环节考核 |
研究生在校期间还需修满德育实践环节 1 学分,包含 “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活动系列讲座”“马克思主义宣讲团宣讲”“研究生红色筑梦之旅社会实践”“研究生支教扶贫活动”,参加满五次计 1 学分,超过五次不再叠加计算学分。德育实践环节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不得申请学 位论文答辩。 |
研究环节与学位论文 |
1、选题、开题、论文指导、中期检查、论文评阅、论文要求等详见《中原工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修订)》,硕士学位论文正文应在 3 万字以上(含图表)。 2、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相关要求按有关规定执行,未按规定发表学术论文者,不得申请硕士 学位。 |
毕业及学位授予 |
1、在学位论文答辩之前,必须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专业性学术刊物或国内外学术会议上、或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以第一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且以中原工学院的名义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1 篇(含录用通知),并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指定专家小组确认通过,才能申请答辩。 2、研究生学习期满,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准予毕业,经过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证书。 |
|
注:入学后请以纸质版培养方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