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安排,我校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批工作将于下学期展开,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做好相关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审批工作按照《中原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中工研〔2009〕20号)中具体要求进行。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参照《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中工研〔2006〕17号)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参照《中原工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暂行办法》(中工研〔2012〕5号)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初稿,并于2016年4月4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审和预答辩工作。
三、学院在答辩工作中需审核论文选题与学生所修专业是否一致。
四、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形式可以为应用研究、调研报告、产品研发、工程设计、工程规划、工程施工、工程勘测、工程/项目管理等,各学院可依据有关文件要求制定各类型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
五、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授予工作流程见附件。
请各学院通知到每位指导教师及硕士研究生,确保答辩与学位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2016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授予工作流程
研究生处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