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学院
公 告
中原工学院研究生创新教育讲座-... 2024-06-17
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2024年硕士... 2024-04-22
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2024年硕士... 2024-04-21
中原工学院服装学院2024年硕士... 2024-04-15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2016年度预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2  点击:

学校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统一安排,我校须在近期上报201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指标申请报告,为圆满完成2016年职称校内推荐工作,拟对2016年预申报高一级职称人员进行统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条件

   教师系列(含实验)评审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2009] 273号);《关于完善我省高等院校副教授任职资格考核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5] 15号)要求执行,其他系列评审条件查看河南职称网:http://www.hnrs.gov.cn/hnzcw/pstj/pstj.htm。

   二、补充规定

   (一)学位要求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的人员、35周岁以下的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以及40周岁以下的申报教授任职资格人员,须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方可正常申报。

   (二)班主任工作要求

   根据《中原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条例(试行)》(中工人〔2011〕15号)相关规定,教师系列人员参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含初聘),需在任现职期间在我校担任至少1年班主任工作。其中直接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主管学生工作的教学部门负责人除外。

   (三)非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参评职称

   我校非在编、在册(含借调、人事代理制、聘用合同制)参评职称,需要在此次职称预申报时一并申报,参加校内推荐后,按照河南省有关规定参加相应评审。

   (四)高级职称推荐

   根据《关于调整我校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有关办法的暂行规定》(中工人〔2016〕16号)规定,学校对高级职称推荐评审有关办法进行了部分调整,其中申报正高级人员分为两类,任期内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或主持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作为突出业绩类进行申报推荐;申报副高级人员,在满足河南省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任期内主持完成或获得国家级项目或主持获得国家级奖励的人员可直接推荐参加副高职称评审。

   (五)职称推荐评审中,引进人才来校前的科研成果与在中原工学院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同等对待。

   三、预申报报送材料要求

   预申报工作将作为本年度职称工作的重要参考,请各部门认真组织预申报人员如实填写附件一。部门审查汇总后,于2016年6月30日下午16:00前将附件一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交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06),同时通过OA报送电子档。

   联系电话:0371-62506818

人事处

2016年6月21日

关闭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是本站第 位访问者

中原工学院 智能服饰与服装学院